四川鹏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高县卓越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四川鹏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1502执342号

关于高县卓越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鹏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受理立案执行。执行依据(2020)川1502民初6475号文书确定的义务已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