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善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临沂爱易贸易有限公司、滁州市善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民事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1312执恢817号 申请执行人:临沂爱易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于涑河南街交汇处致远新天地别墅6号楼C座。 被执行人:滁州市善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光辉路与联合路交叉口。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临沂润前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沂市***东路与北京路交汇处汇瑞沂中心六楼。 法定代表人:***,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临沂爱易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滁州市善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临沂润前商贸有限公司追索权纠纷一案中,经法院执行,因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执行,现申请执行人递交终结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鲁1312执恢81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朱 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