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523执恢40号
申请执行人:***,女,1958年4月12日出生,汉族,现住山东省莱州市。
被执行人:东营市广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营市广饶县*****。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东营市广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要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鲁0523执恢4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燕 斌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