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粤0606民初1850号之三
原告:汇信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楼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邓愚。
被告:湖北近藤商用电气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咸宁市咸宁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程永国。
被告:***,男,1968年10月3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海宁市,
被告:上海近藤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科福路358—368号4幢1层B区1175室。
法定代表人:程永国。
本院于2018年1月18日作出(2018)粤0606民初1850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了被告湖北近藤商用电气有限公司、***、上海近藤实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95170.75元。原告汇信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解除对被告湖北近藤商用电气有限公司、***、上海近藤实业有限公司财产的查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告湖北近藤商用电气有限公司、***、上海近藤实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95170.75元的冻结。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三月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