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川0106执7038号
申请执行人:重庆博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北部新区翠渝路**。
法定代表人:陈雨茁。
被执行人:***,男,汉族,1968年03月03日出生,住成都市金牛区。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川0106民初3245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11月06日立案受理重庆博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648596.53元及利息,执行费8886元。
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因有案外人共同共有暂不具备处置条件,经穷尽查询被执行人名下已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本院已告知申请人并作出释明,现申请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重庆博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本次执行程序。
本院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条件,可依职权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条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张莉娟
审判员 蒲 均
审判员 陈 莹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
书记员 曾子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