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博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重庆博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川0106执7038号

申请执行人:重庆博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北部新区翠渝路**。

法定代表人:陈雨茁。

被执行人:***,男,汉族,1968年03月03日出生,住成都市金牛区。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川0106民初3245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11月06日立案受理重庆博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648596.53元及利息,执行费8886元。

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因有案外人共同共有暂不具备处置条件,经穷尽查询被执行人名下已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本院已告知申请人并作出释明,现申请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重庆博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本次执行程序。

本院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条件,可依职权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条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张莉娟

审判员  蒲 均

审判员  陈 莹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

书记员  曾子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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