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中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徐州中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481执保457号
申请保全人:***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三孔桥28号鲁能康桥3号楼3-5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5MA3CBMBW5E。
法定代表人:贾文鹏,总经理。
被保全人:徐州中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段庄广场西侧西城华庭4号楼1-3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MA1MFL278Y。
法定代表人:陆中虎,董事长。
本院在审理申请保全人***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徐州中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作出(2022)鲁0481民初26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保全人徐州中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徐州中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0万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刘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姜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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