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辽01执保102号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船重工双威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依据本院作出的(2020)辽01民初1896号民事裁定书,本院已对原大东区人民法院依据(2020)辽0104民初7705号民事裁定书以及(2020)辽0104执保111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冻结的银行账户予以解除冻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2021)辽01执保102号案件结案。
办案人:魏星星
书记员 :祝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