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特辰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科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皖0103民初16906号
原告厦门特辰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科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原告厦门特辰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厦门特辰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厦门特辰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许欣竹
书记员  张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