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天正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临沂天正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新泰正大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鲁0982执243号
申请执行人:临沂天正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沂市河东区顺达路与紫昇街交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699673494N。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新泰正大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新泰市青龙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821695961618。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鲁0982民初7631号民事调解书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应履行义务部分相应数额的存款;
二、扣划、提取被执行人应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高平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