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东方一铭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某某执行案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北民执字第208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唐山东方一铭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唐山东方一铭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一案中,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终结本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谷孝国
代理审判员  赵志宏
代理审判员  崔万强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
书 记 员  马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