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1281执保97号
关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怀化市中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泰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湘1281民初91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予以财产保全。
查封被申请人怀化市中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湖南省洪江市××镇××栋××号房产。查封期限三年,自2022年9月20日起至2025年9月19日止。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案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