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2072执恢491号
中山市樱雪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樱雪厨卫用品有限公司、曹利娟:
中山市樱雪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樱雪厨卫用品有限公司、曹利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64195元。经本院立案恢复执行,现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中山市樱雪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结案。至此,申请执行人中山市樱雪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粤2072民初600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