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22)鲁1721民初7436号
原告:曹县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青路与山东路交汇处东南角,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21597835405F。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韵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曹县建安集团工程总公司,住所地曹县东城区庄青路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211689503412。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连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原告曹县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曹县建安集团工程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调解书内容不公开。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书记员 李 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