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津0104执5045号
**、天津市正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与天津市正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津0104民初1454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9)津0104执5045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本裁判文书所依照法律规定的具体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108条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