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通央建设有限公司

利辛县人民法院、安徽通央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皖1623执5571号
利辛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安徽通央建设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利辛县人民法院与安徽通央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7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至此,利辛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2021)皖1623执5571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