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皖0123民初2212号
原告合肥智圣新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成都康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审核后按照简易程序受理案件,于2021年3月23日向原告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通知其在接到通知书后七日内预交诉讼费,但原告在指定期限内始终未缴纳诉讼费,也未提出缓、减、免交诉讼费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该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陆 静
书记员 孙小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