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上海宝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泰州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1291执698号
上海宝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泰州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上海宝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泰州兴业投资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立案标的599847.4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到位560000元,余款及迟延履行利息等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执行费800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交纳,且已缴纳)。至此,申请执行人上海宝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泰裁字第44号裁决书民事判决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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