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九寨沟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3225执235号
四川中源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四川省九寨沟县紫金矿业有限公司:
四川中源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四川省九寨沟县紫金矿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9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99300.00元,其中,执行款9300.00元,申请人自愿放弃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此,四川中源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3225民初93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