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东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东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无因管理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冀0105执1745号
申请执行人:石家庄市东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石家庄市联盟西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56799053904。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男,1938年11月7日出生,汉族,现住石家庄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石家庄市东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中,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冀0105执174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健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