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冀0104执恢889号
申请执行人大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19号石南商务3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67032862XD。
法定代表人:赵相儒,该公司执行董事长。
被执行人***,女,1970年1月3日出生,汉族,住石家庄市桥西区。
关于申请执行人大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0104民初797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中,被执行人***名下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的不动产,经双方当事人议价,本院作出(2020)冀0104执恢1208号执行裁定书,对被执行人***名下上述房产在京东网启动司法网络拍卖。案外人于会锋以737100元最高价竞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将被执行人***名下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过户到于会锋(身份证号码:1301821989××××××××)名下。
二、买受人于会锋可持本裁定书到房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韩战平
执行员 吴建洲
执行员 张延炜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
书记员 周瑞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