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0881执保331号
申请保全人李玉哲、***、孙振邦、被保全人中建三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营口诚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第三人于涛:
申请保全人李玉哲、***、孙振邦与被保全人中建三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营口诚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第三人于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李玉哲、***、孙振邦向我院提出保全申请,依据(2022)辽0881民初1330-1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中建三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073827.88元。
现本院于2022年6月21日冻结中建三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限额1073827.88元,实际冻结情况如下: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东湖支行账号1279********_00002的存款1073827.88元,冻结期限为一年。现保全完毕,本案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刘晶义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王浩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