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与中广核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富顺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川0322民初2112号
原告:***,男,1967年9月9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富顺县。
诉讼代理人:钟代彬,宜宾市翠屏区浩正法律服务所
被告:中广核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住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七路2东门宝龙综合市场。
法定代表人:雷霆。
原告***与被告中广核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经先予调解后于2019年7月18日立案。原告于2019年7月18日以双方达成庭外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5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书记员黄三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