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0703执4484号
***、四川腾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2020)川07民终1894号民事判决书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扣划了被执行人四川腾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48985.3元,因申请执行人暂无法来院办理领取案款手续,故收取本案执行费2105元后将剩余案款146880.3元提存至本院账户,待申请执行人办理领款手续后再支付申请执行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0)川07民终1894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于2020年12月17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