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交通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新开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市交通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S216**段一期项目部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市**楼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湘0602民初1011号之一 本院于2022年3月3日对原告**新开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市交通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S216**段一期项目部、**市交通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2)湘0602民初1011号民事裁定书中,文书中倒数第二行有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 案件裁定书中第一页倒数第二行应为“二〇二二年三月四日”。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三月四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