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浙0282执397号
杭州萧山振大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宁波市中诺新能源有限公司、元和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恒坤置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杭州萧山振大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宁波市中诺新能源有限公司、元和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慈溪恒坤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3)浙0282民初9173号、(2023)浙0282民初9382号、(2023)浙0282民初7886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杭州萧山振大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宁波市中诺新能源有限公司、元和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4年1月23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4)浙0282执397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