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宣城市恒康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皖1802执保579号

申请人宣城市恒康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安徽中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与2020年10月20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48万元,并已提供担保。

执行中,本院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48万元(实际冻结金额为331738.16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故本案部分保全,现通知双方当事人。

承办人: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