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航天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省建宇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深圳市航天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104执保1971号
申请人吉林省建宇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航天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本院作出的(2021)吉0104民初803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深圳市航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358844元银行存款或等值财产予以查封。现已保全完毕。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