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德永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等申请四川中德永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19)藏0103执保96号
本院受理执行的申请人张静、***与被申请人四川中德永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四川中德永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我院民事审判庭于2019年10月28日作出的(2019)藏0103民初2190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于2019年10月30日移送执行。我院已于2019年10月31日网上对被申请人四川中德永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拉萨城西支行,账号:×××账户的存款2 691 000元进行冻结,中国建设银行拉萨城西支行当日出具回执,回执信息显示已对该账户存款2 691 000元进行冻结;于2019年11月1日从网上对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拉萨城西支行,账号:×××账户的存款2 691 000元进行冻结,中国建设银行拉萨城西支行当日出具回执,回执信息显示已对该账存款2 691 000元进行冻结;于2019年11月5日从网上对被执行人四川中德永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一支行,账号:×××账户的存款2 691 000元进行冻结,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一支行当日出具回执,回执信息显示已对该账户存款2 691 000元继续拧冻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