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祥腾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博奥华泰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冶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等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2民初227号
原告上海祥腾投资有限公司、原告北京博奥华泰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朱永贵、被告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中冶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2日立案。原告上海祥腾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博奥华泰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共同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两原告以已与被告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祥腾投资有限公司、原告北京博奥华泰投资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长 杨怡鸣 审 判 员 庄龙平 人民陪审员 李洪苓
书 记 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