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硕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台州富张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硕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4)浙0212民初1090号 原告 台州富张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023MA2HHN4A9M)。住所地: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济公大道621号(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浙江沐尘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浙江硕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127421797164)。住所地:宁波市鄞州区***道启明路818号19幢127号。 法定代表人:***。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立案时间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撤诉原因 双方已达成庭外和解,原告自愿申请撤诉,并不再缴纳诉讼费。 裁判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裁定主文 准许原告台州富张贸易有限公司撤回对本案的起诉。 审判组织 审判员刘丹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代书记员王文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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