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嘉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川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川1623执254号
申请执行人:四川嘉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邻水县经开区城南工业园二区48号。
法定代表人:袁志美。
被执行人:四川川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绵阳经开万达广场20-2栋2层11号。
法定代表人:**。
本院立案执行的四川嘉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川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该案已于2022年2月16日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