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海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楚润环保清洗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2)湘0304执13号
江苏海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楚润环保清洗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江苏海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楚润环保清洗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已经强制执行完毕,现申请人申请执行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64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法释[2020]21号修改)
64.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执行完毕;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终结执行;
(4)销案;
(5)不予执行;
(6)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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