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创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星宇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创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692执243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烟台星宇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烟台高新区菊花山路北。
法定代表人:任庆广,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杨凯棋,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山东创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幸福街道开元路3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21651128288。
法定代表人:杨泗军,该公司执行董事。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烟台星宇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创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1年8月26日,申请执行人烟台星宇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鲁0692执24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吴小鹏
审判员  郝敬尧
审判员  于成乐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宋彦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