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宇民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四川新宇民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川0502执1918号
宜宾市江安县红阳建材经营部、四川新宇民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四川新宇民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宜宾市江安县红阳建材经营部与四川新宇民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四川新宇民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16983元,执行费315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至此,宜宾市江安县红阳建材经营部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川0502执1918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