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1132执215号
四川巨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峨边彝族自治县白杨乡中心小学:
申请执行人四川巨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峨边彝族自治县白杨乡中心小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为:90,882.61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峨边彝族自治县白杨乡中心小学已自动履行案款90,882.61元、诉讼费1036元、执行费1263元。现申请执行人四川巨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利息,至此,申请执行人四川巨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2)川1132民初27号民事判决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