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恒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恒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双阳区方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112执保184号
长春市双阳区方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你对吉林省恒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以(2022)吉0112执保184号立案执行。经实施,对被保全人吉林省恒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予以冻结。现通知你:
本案以“保全完毕”方式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