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恒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省恒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某某*米涂料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112执保174号 *****米涂料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你与**省恒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前保全一案,本院以(2023)吉0112执保174号立案执行。经实施,对**省恒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现通知你: 本案以“保全完毕”方式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