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鼎盛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川0811执保22号
***、四川***建设有限公司:
原告***与被告四川***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冻结四川***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滨河支行51001668637051504564_1账户上的存款359415.69元,以及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滨河支行51050166863700000095_1账户上的存款4634.67元,两项合计364050.36元,期限自2019年5月14日至2020年5月14日。至此,***向本院申请的财产保全已部分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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