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吉峰锅炉有限公司

青海吉峰锅炉有限公司与青海惠丰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湟中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青0122执376号
申请执行人:青海吉峰锅炉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青海惠丰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青海吉峰锅炉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海惠丰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湟中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青0122民初2232号民事调解书,于2020年3月20日已执行完毕。申请标的25000元,执行到位标的25000元,现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O二O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