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1102执保80号
申请人日照市凡尔赛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日照中建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6日作出的(2020)鲁1102财保80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本院作出(2020)鲁1102财保804号民事裁定,对被申请人日照中建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名下在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阳支行账号81×××11内存款300万元的冻结。
在执行实施过程中,本院已向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阳支行送达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已解除查封。
至此,本案法律文书确定的保全事项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执行的(2021)鲁1102执保80号一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