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瑞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南雄市瑞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0282执1078号
**、南雄市瑞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南雄市瑞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特殊程序执行一案,执行依据为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2民特17号民事裁定书,执行标的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2985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00元、护理费2100元,合计人民币232650元。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南雄市瑞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并已缴纳本案执行费3390元。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对本案以执行完毕予以结案处理。
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