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粤06执2527号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6执2527号),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6860000元,上述执行款扣除执行费84083元,本案执行到位金额16775917元。本案执行依据所确定的内容经本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的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承办法官:**书记员:***、利嘉裕
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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