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恒嘉建筑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1721执保453号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曹县恒嘉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2年5月6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依据(2022)鲁1721民初2738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对被申请人***、曹县恒嘉建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现已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