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丽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丽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劳动争议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陕0112执9853号
 
**: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陕西丽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市劳人仲调字(经开)[2021]第1323号裁决书于2021年8月3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依法受理。执行标的为支付申请人**工资4000元;执行费50元。案件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已主动向本院交纳案款4050元,扣除执行费50元后,已向申请执行人发还案款4000元。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市劳人仲调字(经开)[2021]第1323号裁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陕0112执9853号之二
 
陕西丽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陕西丽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市劳人仲调字(经开)[2021]第1323号裁决书于2021年8月3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依法受理。执行标的为支付申请人**工资4000元;执行费50元。案件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已主动向本院交纳案款4050元,扣除执行费50元后,已向申请执行人发还案款4000元。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市劳人仲调字(经开)[2021]第1323号裁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