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阔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东营顺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垦利分公司、东营阔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521执保298号
本院于2021年9月15日受理申请人东营顺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垦利分公司与被申请人东营阔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505民初2212-1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对被申请人东营阔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予以保全,本案于2021年9月17日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521执保298号
本院于2021年9月15日受理申请人东营顺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垦利分公司与被申请人东营阔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505民初2212-1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对被申请人东营阔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予以保全,本案于2021年9月17日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