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辽0112民初20008号
原告:大连某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北岗街27A号D2018号。
法定代表人:***,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系辽宁神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汉族,1983年10月15日出生,系公司员工,住吉林省敦化市。
被告:沈阳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731027987M,住所地沈阳市浑南新区临波路10-50号。
法定代表人:***,系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系北京嘉润(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大连某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沈阳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大连某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大连某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大连某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2,165.00元,减半收取6,082.50元,由原告大连某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