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106执保233号
申请保全人吉林省德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辽宁华东新能源特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于2022年1月28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在保全过程中,我院依民事裁定书载明的内容向被保全人辽宁华东新能源特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在本院执行案件中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冻结执行款,本案保全完毕。
申请保全人于保全日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我院提出保全申请,逾期我院将不予续封。
(2022)吉0106执保233号执行完毕结案。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