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坤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宁夏建坤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市沿黄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杭锦旗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2018)内0625民初1245号
原告河南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市中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24日立案。原告河南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河南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撤诉是原告河南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河南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河南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  雷光亮 审判员  赵美新 审判员  朝 鲁
书记员  万 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