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准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上缆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准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0481执1149号 申请执行人:天津上缆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0MA071FJ00N,住所地天津市东丽区***道金钟新市镇昆仑北路与信友道交口***便民服务中心C区***楼宇招商中心0133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安徽省准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NEKLM65,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广西路金泉小区6栋2402。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天津上缆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安徽省准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3)苏0481诉前调确55号民事裁定书,本院于2023年2月3日立案执行。本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3年2月9日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650000元,本院遂向申请执行人拨付650000元,减免收取本案执行费。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