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伟兴建设有限公司;某某;青羊区壹众建筑设备经营部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川0812执580号
青羊区某经营部、何某、广元市某有限公司:
青羊区某经营部与何某、广元市某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共计17261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75105.24元,其中,执行款172616元,执行费2489.24元。被执行人已将该执行款转付给青羊区某经营部。至此,青羊区某经营部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川0812民初62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